评论:清除特招腐败 维护教育公平
完善和细化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招生的对象限定在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提升信息公开,公开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考核合格标准、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录取结果、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加强考务管理和录取进程监管,严查严办各种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据新华社6月8日报道,今年高考前夕,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经查,蔡荣生在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过程中为考生提供帮助,收受贿赂1000余万元。该案揭开了“特招”腐败的冰山一角。记者调查发现,自主招生、艺术类招生及补录已经成为“特招”腐败的重灾区,严重危害教育公平。
又到一年高招季。今年,公众对因蔡荣生案引发的高招腐败问题以及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的走向十分关切,认为改革走向关系到清除腐败、维护教育公平,影响着人们对高招改革能否沿着制度轨道前行的信心。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通常被简称为自主招生。从2003年我国开始推行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以来,一些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高校,通过这一制度选拔录取了一批创新拔尖人才,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过去“一次考试定终身”的弊端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不少“偏才”、“怪才”脱颖而出。
与此同时,这项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偏离制度轨道的问题。比如,有人利用高校自主招生渠道,在考试录取、补录、调换专业等环节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钱财;有人通过自主招生通道将一些未上线的考生通过加分程序“弄进”大学;至于艺考、体考等“特招”领域的暗箱操作,更是屡受社会质疑和诟病。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影响到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的声誉,也引发了公众对高校招生公信力的质疑。
上述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随着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一些高校放大了趋利性,弱化了公益性,不惜搞利益交换,甚至用招生名额“广开财源”;其二,一些高校的“特招”程序不公开、不透明,加分条件不明确、随意性大,为权钱交易提供了便利;其三,监管滞后。
杜绝高招腐败,必须清除笼罩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上的“雾霾”。一方面,完善和细化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招生的对象限定在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另一方面,提升信息公开,公开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考核合格标准、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录取结果、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同时,加强考务管理和录取进程监管,严查严办各种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试点高校要严格执行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凡是政策执行不严格、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的,一律停止试点资格,并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
前不久,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重申严禁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等与国家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办法,对于复查中不达标或通过“点招”等途径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完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定和完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规章制度,规范招生程序和工作流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规则、录取优惠分值、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信息,要向社会公布—这些都是严格高校自主招生管理的明确信号。